摘要:争端的核心 本争端的核心问题应该是整车的概念,即到底什么是整车,什么是零部件。这首先要看我国在制订被质疑的3项法规时,所依据的“整车”和“零部件”概念是否有充分的理论和事实根据,是否符合国际通行的标准和做法,亦可包括欧盟和美国的类似做法。在对这两个概念进行深入调查并认真进行研究和分析的基础上,如果中国的概念站得住脚,有关的措施就应该被视为是合理的。当然这一问题也涉及我国对《中国加入工作组报告书》中第93段的解释。该段规定:“……对于有关汽车零件关税待遇的问题中国代表确认未对汽车的成套散件和半成套散件设立关税税号。如果中国设立此类税号,则关税将不超过10%。……”。什么是成套散件?什么是半成套散件?它们与整车的关系如何?我们都应搞清楚。
关键词:欧盟 美国 汽车零件 事实根据 国际通行
单位:张玉卿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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