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期刊 > WTO经济导刊 > 美国对华暖水对虾反倾销税复审初裁评析 【正文】
摘要:2004年美国对中国进口的暖水对虾(罐装的除外,以下简称“对虾”)反倾销调查案是近年若干反倾销“大案”之一。2005年2月1日,美国商务部(DOC)反倾销税令,开始对中国对虾征收27.89%至112.81%不等的高额反倾销税保证金(被裁定零倾销幅度的湛江国联除外)。
关键词:美国商务部 反倾销税 中国对虾 初裁 复审
单位:高朋律师事务所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
相关期刊
相关范文
部级期刊
¥4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