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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痕迹学鉴定中痕迹与结论的关系

李卫民 文物鉴定与鉴赏 2012年第04期

摘要:传统眼学鉴定本来就使用痕迹鉴定作为辅助手段,痕迹常用的有磨损痕迹、老化痕迹、气泡痕迹、土沁痕迹、工艺痕迹等.由于痕迹是一种客观存在,容易量化,能够与科学仪器鉴定结合,于是,原本作为鉴定辅助手段的痕迹学鉴定越来越成为古陶瓷鉴定主要手段.如钱宝城和律海明先生的"微观痕迹鉴定",毛晓沪先生的"从标型学到痕迹学"等.但是各种痕迹与鉴定结论之间的联系非常复杂,理顺其间的关系是痕迹鉴定学健康发展的关键. 一、土沁痕迹与结论的关系 土沁痕迹主要有土沁痕、土沁味和开片.土沁痕的种类较多,与鉴定结论的关系也比较复杂.土沁痕有釉上的和釉下的.釉上的土沁形状有蚕屎状和蚯蚓屎状,实际还有许多不可名状.土沁产生的原因和方法也很多,流行的评价是"土沁自然"等模糊的主观感觉.笔者认为,只要下功夫,高仿是能够做到土沁自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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