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期刊 > 晚霞 > 党费、团费和非经营活动会费不征增值税 【正文】
摘要: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6月21日的《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有关再保险、不动产租赁和非学历教育等政策的通知》提出,各党派、共青团、工会、妇联、中科协、青联、台联、侨联收取党费、团费、会费,以及政府间国际组织收取会费,属于非经营活动,不征收增值税。
关键词:非经营活动 增值税 会费 党费 团费
单位: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
相关期刊
省级期刊
¥26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