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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明理学家对乡里社会新秩序的构思与探索

李治安 新华文摘 2009年第05期

摘要:多年来.关于中国古代地方官府权力下移.一直是海内外学者较多关注和讨论的热点问题。这种权力下移,亦即“非乡官化”新秩序。是在宋元明清时期逐步实现的。经历了乡役变动、士人回归地方、以敬宗、收族、赡族为重心的宗族复兴等三个转变,宋元明清乡里社会新秩序才得以重新构建。张载、朱熹、王阳明等理学家总结了士大夫向地方发展和同姓家庭联合体的宗族复兴等实践经验,从“宗法”、“家礼”、“义学”、“社仓”和“乡约”等层面予以探索与升华,在乡里丰十会新秩序的构建中发挥了不可替代的理论指导功用.

关键词:理学家秩序社会宋明宋元明清时期

单位:南开大学历史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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