线上期刊服务咨询,发表咨询:400-808-1701 订阅咨询:400-808-1721

论诉讼标的概念功能的分解与替代

黄凤林; 鲁银科 学术论坛 2004年第06期

摘要:以单一的诉讼标的概念统一解决诉的合并与变更,重复起诉的禁止,民事诉讼核心的确定,以及既判力客观范围的根据等问题难谓有效.更为务实的做法是以其他更为明确具体的多元概念寻求上述问题的分别解决:把诉讼标的识别理论还原为诉之特定理论,以诉讼请求取代诉讼标的作为民事诉讼的核心,以裁判标的概念作为确定既判力客观范围的根据.另外,在我国诉之特定理论的构建上,应以案件事实作为诉之特定的基本标准.

关键词:诉讼标的诉之特定诉讼请求案件事实

单位:湖北警官学院侦察系; 湖北; 武汉; 430034;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部; 湖北; 武汉; 430073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

学术论坛

CSSCI南大期刊

¥408.00

关注 42人评论|7人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