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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电子商务法的地位与学科体系

齐爱民; 崔聪聪 学术论坛 2006年第02期

摘要:电子商务法的地位是电子商务法学的基本理论问题,对这一问题的正确回答,有利于科学构建电子商务法学,指导我国的电子商务立法与司法。电子商务法是独立的部门法,属于民事特别法,其调整平等主体的当事人之间以计算机网络为媒介所进行的活动。电子商务法的学科体系由电子商务法原理和具体制度两部分组成,具体制度包括电子合同法、电子签名法、电子支付法、个人信息保护法、网络知识产权法。

关键词:电子商务法部门法调整对象学科体系

单位:重庆大学法学院; 重庆400044; 广西师范学院法商学院; 广西南宁53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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