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文章以民主属性为分析起点,系统探讨村民自治制度实施过程中的背离现象及其规范机制。《村民委员会组织法》选择了以直接民主为主、以代议民主为辅的具有协商民主性质的民主路径,并设计了“四个民主”作为民主运行机制,但在制度实施过程中,产生了偏向代议民主路径的背离现象。要规制这一现象,必须在制度创新的基础上,对村民自治的运行机制进行合乎农村社会环境的改革。
关键词:村民自治 路径选择 运行机制
单位:华南农业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广东广州五山5106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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