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经过三十年的研究,国内学者对马克思主义历史决定论的理解虽然形式各异,但共持着一个共同的基本框架,即都承认它是辩证的决定论,只是不同的学者对这“辩证性质”的具体内涵的理解有所不同。我们今后的研究,应该继续在这一正确的框架之内进行。但需要注意的是,不能继续将问题大而化之,而应该把注意力放在对具体层面和微观机制的探究上。
关键词:历史决定论 辩证的 主体 客体 实践
单位:武汉大学哲学院 湖北武汉430072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哲学系 湖北武汉4300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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