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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儒家“仁爱”思想对宋代司法的影响

张文勇 学术论坛 2011年第05期

摘要:中国儒家传统“仁爱”思想对宋代司法审判实践有很深的影响。主要表现在四个方面:一是尽力减少官府对民众的压迫;二是建立公正合理的审判机制保障民众权益;三是尽量减少民众的讼累;四是限制刑讯并减少限制民众人身自由的措施。儒家“仁爱”思想是中国宋代司法的重要指导思想,对于宋代社会的稳定起到了重要作用。

关键词:宋代司法影响

单位:河南大学 河南开封475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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