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期刊 > 学术论坛 > 我国农村土地入股养老合同性质的再探 【正文】
摘要:农村土地入股养老合同是农民与入股企业达成的,农民将已有农用地以入股方式流转给受让企业,企业为其提供养老服务的一种无名契约。该合同是农民为自身利益与入股企业签订的民事合同;是双方协商一致的债权合同;是随着时间的不断推移,入股企业将不间断对农民提供养老服务的继续性合同。
关键词:农村土地入股 养老服务合同 继续性合同 债权合同
单位:天津商业大学法学院 天津300134 中央财经大学 北京1000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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