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期刊 > 学术论坛 > 论地方政府良性财政竞争的法律制度保障 【正文】
摘要:地方政府财政竞争具有积极和消极两方面的效应,当其积极效应大于消极效应时,即为良性竞争。为实现地方政府良性财政竞争,需要一系列法律制度保障,包括:建立合理的财政分权法律制度;建立有效的地方政府间合作法律制度;建立对地方政府制度外财政竞争行为的监控法律制度。
关键词:地方政府 财政竞争 财政分权
单位:安徽大学法学院 安徽大学法学院暨经济法制研究中心 安徽合肥230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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