线上期刊服务咨询,发表咨询:400-808-1701 订阅咨询:400-808-1721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犯罪构成要素新论

安凤德 学术论坛 2016年第02期

摘要:2015年7月最高人民法院颁布了《关于审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这是针对司法实践中认定"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标准各地掌握和理解不同而进行的有针对性的解释,特别是对于如何界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进行列举式的规定,并且将此罪规定为"公诉与自诉"相结合,确保有力打击此类诚信缺失的行为。虽然有新的司法解释作为办案依据,但是面对具体案件时,仍然会出现疑惑或者有待商榷之处,关键是要从法理上理解此罪的来龙去脉,掌握如何正确认定此罪的构成要件要素。文章结合新的司法解释,借鉴"原因自由行为"等法学理论,探索如何正确认定此罪,做到不枉不纵。

关键词:拒不执行原因自由行为有能力执行

单位: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

学术论坛

CSSCI南大期刊

¥408.00

关注 42人评论|7人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