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上下级检察机关的关系具有特殊性,下级院要坚持上级院的统一领导,上级院也要尊重和保障下级院依法独立行使职权。目前我国上下级检察机关的领导关系不够健全,上级院的领导不够规范,下级院的独立地位尚不明确,影响了法律监督职能的充分履行。健全上下级检察机关的关系,应当优化上级院的领导方式,健全相关义务和责任机制,建立起上级院领导与下级院独立行使职权相结合的一体化关系模式。
关键词:检察机关 领导关系 检视
单位:河南科技大学法学院; 河南洛阳471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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