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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带一路”反恐司法合作:中国与东盟国家反恐立法比较

黎宜春 学术论坛 2017年第03期

摘要:为应对日趋严峻的恐怖主义威胁,东盟国家均加强了反恐立法。东盟国家反恐立法主要采用专门立法模式与分散立法模式两类,东盟国家反恐立法存在兼顾实体性法律与程序性法律,突出程序性立法;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相结合,侧重严惩恐怖主义犯罪;重视反恐主义融资立法等共同特点。基于东盟国家反恐立法比较,我国可以从制度出台《国际刑事司法协助法》、订立双边刑事司法协助条约、制定《反恐法》实施细则以及完善冻结和没收涉恐资产立法等方面健全我国反恐立法,推进中国与东盟国家的反恐合作,共同维护地区和平稳定,保障"一带一路"建设。

关键词:恐怖主义犯罪东盟国家立法模式立法特点反恐合作

单位:广西警察学院法律系; 广西南宁530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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