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基于政府和家庭的责任组合,各国的长期照护制度可划入不同的体制类型。20世纪90年代后,不同的照护改革却呈现出一定的趋同特征,调整了政府与家庭责任边界,家庭政策由责任取向转为权利取向。中国的照护政策选择并没有超出他国的经验范围,老人照护政策呈现出从针对特定群体的补缺型到适度普惠型,服务对象从一般老人到失能失智需长期照护的老人,从强调家庭责任到政府支持的演变过程。新时期,我国长期照护保险试点,以保险制度下的政府支持与市场供给相结合,标志着我国老人照护服务开始了一定程度的去家庭化取向。对照他国照护体制,我国老人长期照护中的政府与家庭责任演化有其共同之处,但另一方面,又凸显出孝文化传统,强调家庭责任。我国老人照护政策在家庭和政府责任的均衡与融合方面还需作出新的探索。
关键词:长期照护 老人照护 家庭照护 照护体制 照护服务供给
单位:南方医科大学卫生管理学院; 广东广州510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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