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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新股配售权限制下的操纵行为

刘钰善 刘海龙 系统工程理论与实践 2009年第04期

摘要:新股询价发行中如果没有对配售权的限制,承销商和关联机构投资者有可能利用自由配售权和信息不对称进行市场操纵.建模研究了承销商和关联投资者如何在IPO累计投标询价过程中进行策略的分配并在二级市场中实施基于交易的操纵,采用逆推法求出操纵的混同均衡解,分析了混同均衡操纵存在的条件并考察了各个因素对操纵存在的影响,发现当新股未来可能的价值差异足够大时不存在操纵,而当价值差异较小时可能存在操纵,且操纵存在的概率与未来价值为高的概率、关联投资者长期持股成本、动量交易者数量以及承销商从关联投资者处获取的提成比例正相关,与操纵者进入市场的先验概率、流动性交易者申购量对发行价的敏感度、市场价格对需求量的敏感度、承销商从发行公司处获得的佣金比例以及发行规模负相关.

关键词:新股配售权信息不对称操纵混同均衡

单位:上海交通大学安泰经济与管理学院金融工程研究中心 上海200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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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统工程理论与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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