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期刊 > 中国房地产 >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七部门《意见》做好稳定住房价格工作 【正文】
摘要:建设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土资源部、人民银行、税务总局、银监会等七部门《关于做好稳定住房价格工作的意见》已经国务院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关键词:国务院办公厅 建设部 价格 住房 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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