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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登市房管局加强夫妻共有房屋登记发证工作

宁春禄; 邹良春 中国房地产 2007年第03期

摘要:文登市房管局针对夫妻共有房屋登记发证推出了两项工作程序:一是告知程序。工作人员受理房屋权属登记申请时,以书面形式告知当事人《婚姻法》对夫妻共有财产的有关规定。夫妻双方可以约定将房权证办在一方名下或双方名下。以一方名义办理房屋权属登记的,在处置房屋时,无需另一方表示同意。通过告知有关法律规定,进一步增强当事人权利保护意识。二是申明程序。夫妻双方对房权证办在一方名下还是双方名下进行书面选择。

关键词:房屋权属登记文登市夫妻工作程序工作人员

单位:山东文登市房地产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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