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期刊 > 中国房地产 > 《物权法》实施后房屋权属登记的有关问题 【正文】
摘要:一、房屋权属登记的范围和种类将扩大 根据《物权法》规定,物包括不动产和动产。建筑物和构筑物均属于不动产的范畴,都应当进行登记。而目前房屋权属登记机关只对建筑物即房屋进行登记。同时,登记机关和产权人对不计算建筑面积的建筑物和构筑物的产权登记也不太重视,不仅不计算建筑面积的房屋(或部位)没有在权证记载内容中反映,
关键词:房屋权属登记 物权法 产权登记 建筑面积 建筑物
单位:南京市房管局产权市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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