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期刊 > 中国房地产 > 广州自有住房存有违建将被暂时冻结产权 【正文】
摘要:日前,广州市规划国土委发出通知,规定对存在违法加建、扩建、改建行为的房地产权利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申请房地产权登记事项时,登记机关暂缓登记。该通知明确了相应处理程序。市房地产权登记机关在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后3个工作日内,
关键词:产权登记 广州市 行政处罚决定书 冻结 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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