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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机构登记错误的赔偿是行政赔偿

冯娟 中国房地产 2011年第05期

摘要:房屋登记是指房屋登记机构依法将房屋权利和其他应当记载的事项在房屋登记簿上予以记载的行为。《物权法》第21条第2款规定"因登记错误,给他人造成损害的,登记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关键词:登记机构行政赔偿赔偿责任房屋物权法

单位:江苏省淮安市房屋权属与交易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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