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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我国房屋登记赔偿责任的分担机制——解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房屋登记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罗佳意 中国房地产 2011年第06期

摘要:实践中,造成登记错误的行为人可能是登记申请人、受害人、登记机构及其登记人员,甚至也可能是司法机关、其他行政机关或中介机关(测绘机关、公证机关或评估机关等).

关键词:最高人民法院赔偿责任房屋行政机关案件

单位:成都市房地产经营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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