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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不动产登记官制度

程啸 中国房地产 2011年第06期

摘要:不动产登记官是指不动产登记机构中负责不动产登记事务,并依法享有不动产登记审核权限的工作人员。我国《物权法》未规定不动产登记官制度,《土地登记办法》和《房屋登记办法》则对土地和房屋登记机构的工作人员提出了明确的任职资格要求。灶地登记办法》第4条规定:“国、家实行土地登记人员持证上岗制度。

关键词:不动产土地登记持证上岗制度登记机构工作人员

单位:清华大学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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