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且说“房屋登记官”不是官

刘建党 中国房地产 2011年第06期

摘要:2009年4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了《关于做好房屋登记审核人员培训考核工作(试行)的通知》,在该文件中明确提出了"房屋登记官"的概念:通过房屋登记审核人员培训考试或确认,取得《房屋登记官考核合格证书》后,成为房屋登记官,方可从事房屋登记审核工作。

关键词:房屋培训考核工作培训考试合格证书审核

单位:西安市房屋产权产籍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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