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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房初始登记与注销登记衔接之思考

殷耀云 中国房地产 2013年第01期

摘要:私房初始登记是指新建房屋申请人,或原有但未进行过登记的房屋申请人原始取得所有权而进行的登记。《房屋登记办法》第30条规定,因合法建造房屋申请房屋所有权登记的,应该提供包括登记申请书、申请人身份证明、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明、房屋竣工证明、房屋测绘报告和其他必要材料在内的相关要件。可以说,初始登记是房屋权属的“首次原始证”。而房屋注销登记则是指因房屋灭失、放弃所有权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而进行的房屋权属登记。《房屋登记办法》第39条规定,申请房屋所有权注销登记的,

关键词:房屋权属登记新建房屋身份证明所有权申请人

单位:湖北省仙桃市房产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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