线上期刊服务咨询,发表咨询:400-808-1701 订阅咨询:400-808-1721

保留抵押权顺位 破解银行续贷难题

石晨谊 中国房地产 2017年第22期

摘要:甲公司以名下土地和房屋作为抵押物,向A银行贷款500万元,并办理了第一顺位的不动产抵押登记。之后甲公司将抵押物抵押给B银行,贷款200万元,并办理了第二顺位的不动产抵押登记。A银行发放的贷款到期前,甲公司还清了贷款本息,银行给予续贷,并办理了抵押登记。后甲公司经营失利,无力偿还到期贷款。A银行起诉要求变卖抵押物并优先受偿。法院判决,甲公司还贷后A银行第一顺位的抵押权已消灭,新设立的抵押权顺位在B银行之后,只能在B银行实现抵押权优先受偿后才能受偿。

关键词:银行贷款抵押登记破解不动产土地

单位:福建省国土资源厅不动产登记局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

中国房地产

省级期刊

¥1240.00

关注 16人评论|0人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