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期刊 > 中国房地产 > 三亚:未售房源的商品房项目需重新申报价格备案 【正文】
摘要:据2018年8月30日南海网:8月29日,三亚市发改委、住建局共同《关于进一步做好商品房价格备案管理的通知》(简称《通知》).《通知》要求,此前已经申报销售价格备案但尚未销售的商品房项目,房地产开发企业要依据开发建设成本,合理确定或调整销售价格,于2018年9月30日前向三亚市发展改革委重新申报销售价格备案.
关键词:商品房价格 备案管理 三亚市 申报 房地产开发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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