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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平衡制度”和德国中央与地方关系制度安排的优缺点——“现代化转型视角下的中央与地方关系研究”之十三

宣晓伟 中国发展观察 2015年第08期

摘要:在德国已有的政治实践中,各种权力的博弈经常采用的是"协商"、而非仅仅使用"多数决"的方式,由此形成一种所谓"协商式民主"的模式,这也成为了德国处理联邦与州关系的一个重要特色。在上篇文章中,我们讨论了德国的中央与地方关系的安排,它明显不同于美国"复合共和制"下联邦和州的"多元重叠治理模式",而是一种"参与联邦制",具有明显"协商民主制"的特征。在德国中央与地方安排四个重要的制度要素中,我们已经依次讨论了“宪法”、“联邦宪法法院”和“联邦参议院”,接下来讨论其颇具特色的“财政平衡制度”,它对于推动原有东西德地区的一体化发展具有重要作用,对于幅员辽阔的中国如何推进不同地区的协调发展也有很强的借鉴意义。

关键词:中央与地方关系财政平衡现代化转型制度要素权力配置

单位: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发展战略和区域经济研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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