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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项目代建制与传统自建制的优缺点

侯少博 胡忠民 中国工程咨询 2009年第05期

摘要:我国推行代建制不仅是为选择专业咨询机构完成项目前期和实施阶段的各项工作,更重要的是满足项目后续各项功能的需要。传统自建制下,使用单位对政府投资项目的管理是以行政的方式实现的。这种管理必然是低水平重复性机械式的管理,严重影响了工作效率的优化。而推行代建制所采用的项目法人责任制和公司制法人治理结构则有利于这一问题的解决。代建制是以合同管理为核心的法制建设机制。

关键词:代建制传统项目法人责任制合同管理政府投资项目

单位: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 哈尔滨市国家投资项目评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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