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针对收入分享契约未能使供应链中的风险在成员企业之间有效分担的情况,提出了一种利润分享契约及其在需求价格弹性变动情况下的响应方法.按照该契约,供应商与零售商之间采用中间产品的单位成本作为结算价格,并在销售期末对供应链系统利润进行适当分配.当需求价格弹性发生变化时,需要调整利润分享契约参数以引导零售商的决策.研究表明,利润分享契约能够协调供应链;对市场需求变化的合理响应,能够促使双方接受新的协调契约,使供应链系统利润始终处于最优水平.仿真实例表明了利润分享契约及其响应方法的有效性.
关键词:供应链协调 利润分享契约 响应方法
单位:哈尔滨工业大学技术政策管理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基地; 黑龙江; 哈尔滨; 150001; 哈尔滨工业大学管理学院; 黑龙江; 哈尔滨; 150001; 哈尔滨工业大学技术政策管理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基地; 黑龙江; 哈尔滨; 150001; 哈尔滨工业大学管理学院; 黑龙江; 哈尔滨; 150001; 中国建设银行; 北京; 100032; 哈尔滨工业大学技术政策管理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基地; 黑龙江; 哈尔滨; 150001; 哈尔滨工业大学管理学院; 黑龙江; 哈尔滨; 15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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