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目的:了解北京市儿科护士对《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认知程度、医疗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状况及护士长的法律意识。方法:采用自设问卷调查,对北京市4家"三甲"综合医院儿科护士进行调查。结果:对《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认知程度的调查满分16分,平均分10.48±2.38分。〈9.6分为较差,占35.1%;9.6~12.8分之间为一般,占38.7%;≥12.8分为良好,占26.2%。结论:学校和医院应加强儿科护士的法律教育,护士长应充分发挥指导作用,儿科护士则需增加法律知识的学习,学会利用法律维护患者的利益和自身的权益。
关键词:儿科护士 护理工作 护理方法
单位:北京大学第一医院儿科; 100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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