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根据吉林省质监局、通化市局春节“利剑行动”的指示安排.春节前夕.柳河县局组织执法人员对县内葡萄洒、大米生产企业进行了全面监督检查。其中对20家葡葡酒生产仑业25个批次30个样品进行了监督抽检.合格率为99%.主要不合格项为酒精度不符合标准规定:对15家大米加工企业15个批次15个样品进行了抽检,合格率为98%,主要不合格项为水分轻微超标。该局对检验不合格的生产企业依法进行了处罚.对不合格产品采取了行政强制措施处理
关键词:食品质量安全 柳河 大米加工企业 源头 生产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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