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期刊 > 中国计量 > 停征强检收费对计量检定机构及强检工作的影响 【正文】
摘要:2017年4月1日,按照国家财税[2017]20号及质检总局国质检财函[2017]140号文件的要求,已经征收多年的计量器具强制检定费停止征收。从上述文件的到落地实施,时间非常短促,影响面覆盖全国,可谓牵一发而动全身。
关键词:计量检定机构 强检工作 收费 质检总局 计量器具
单位:福建省宁德市计量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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