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期刊 > 中国计量 > 瓶装液化石油气计量投诉的思考 【正文】
摘要:近期.有人投诉瓶装液化石油气充装、销售中,15kg气瓶有的充装14kg、有的充装13kg,存在计量不足、短斤少两,要求查处。目前对商品量的调整依据有《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零售商品称重计量监督管理办法》以及《商品量计量违法行为处罚规定》。
关键词:瓶装液化石油气 油气计量 投诉 监督管理办法 定量包装商品
单位:四川省三台县食品药品和工商质监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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