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期刊 > 中国计量 > 国务院修改部分计量行政法规 【正文】
摘要:为了依法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4月4日,国务院总理签署国务院令,公布《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本次修改所涉及的计量行政法规部分条款的具体内容如下:将《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第二条修改为:"国家实行法定计量单位制度。
关键词:计量单位制 国务院令 行政法规 修改 中华人民共和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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