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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给农民专业合作社联社一个合法又合理的身份

李敬锁 中国农民合作社 2011年第03期

摘要:为提高自身的市场竞争能力,获得更多的市场话语权,合作社必然走向联合发展,组建行业或区域间的联社,实现更大规模和更高层次上的合作经营,这是国际合作社发展的一个规律。合作社联社是合作社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快速发展为合作社联社的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虽然《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管理条例》并未提及合作社联社这一名词,但近年来,随着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业务领域的拓展,不少地区已对合作社联社的发展进行了实质性探索,如浙江、上海、湖北、黑龙江、山西等地方已经出现了多种形式的合作社联合组织,联社在我国的发展势头已经凸显。所以,应该重视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组织的建立和发展。

关键词:专业合作社农民市场竞争能力联合组织联合发展

单位:青岛农业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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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农民合作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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