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期刊 > 中国农民合作社 > 对发展多类型合作社的若干思考 【正文】
摘要:2013年中央1号文件指出:“农民合作社是带动农户进入市场的基本主体,是发展农村集体经济的新型实体,是创新农村社会管理的有效载体……鼓励农民兴办专业合作和股份合作等多元化、多类型合作社。”这是新世纪以来10个中央1号文件第一次明确提出“多元化、农民合作社”多类型合作问题。
关键词:合作社 多类型 村集体经济 股份合作 有效载体
单位:中国人民大学中国合作社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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