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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防止合作社异化视角看新修订法律的进步与改善空间

马彦丽; 郗悦平; 侯冬瑾 中国农民合作社 2018年第07期

摘要:新修订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于2018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本次修法明确保障农民专业合作社享有与其他市场主体平等的法律地位,充实了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服务类型,明确了成员可以用土地经营权等财产作价出资,进一步强化了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其成员的权益保护措施,增加了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用电、用地的扶持措施,确立了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的法人地位等,较之前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法》有显著改进。

关键词:专业合作社法律地位修订空间异化

单位:河北经贸大学商学院; 河北省农业厅经管处; 中国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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