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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社作为农业社会化服务主体的制度优势

高钰玲 中国农民合作社 2019年第07期

摘要:随着我国农业现代化的快速发展和乡村振兴的切实推进,农业发展越来越需要农业社会化服务的有力支撑。目前,我国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的主体较为多元化,有政府公共服务部门、合作社、涉农企业以及农业院校、科研院所等。

关键词: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合作社服务主体农业现代化农业发展

单位:安徽大学经济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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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农民合作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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