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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土”农用地评价:以山西省河曲县沙坪村为例

赵庆玲 周洋 王晓军 中国生态农业学报 2015年第02期

摘要:农民长期从事农业活动,是当地农用地的直接创造者、使用者和维护者,有着丰富的农用地评价知识和智慧。本研究以山西省河曲县沙坪村为例,采用参与式农村评估(Participatory Rural Appraisal,PRA)和参与式地理信息系统(Participatory Geographic Information System,PGIS)等地理学与人类学结合的方法,深入剖析了当地农民在20世纪80年代初期是如何利用自己的乡土知识进行农用地评价的,并运用科学方法评价了这里长期形成的农用地评价体系。研究结果表明:1)村民们当时按照社区成员都认可的乡土知识,对本村农用地进行了评价,农用地被划分为6个级别,占总土地面积的比例分别为:特级地1.32%、一级地7.81%、二级地19.14%、三级地17.43%、四级地9.28%以及五级地48.77%;其中:土地质量较好的前4级主要用于种植粮食和经济作物,后2级质量较差,主要为乔木林地、灌木林地和草地。2)村庄深度访谈发现,村民们在评价农用地时考虑了自然、社会和经济等14项因子,它们的权重和优先顺序有所差异。3)将村民视为"乡土专家",通过18位村民的打分赋值,采用层次分析法对影响本村农用地质量评价的14项因子进行权重排序,结果为:单产≥地力≥土壤质地≥土地利用类型≥耕作距离≥坡度≥土壤保水供水状况≥坡向≥坡位≥土层厚度≥道路通达度≥田间道路≥田块大小≥土壤侵蚀程度,其中单产、地力、土壤质地和土地利用类型等是评价的主要因子。4)依据村民对各评价因子的"乡土"描述,结合科学表达,得出本村农用地6个级别的主要特征,与层次分析法的结果一致。本文认为,特定区域的农民积累了丰富的农用地利用和管理的乡土知识,这些知识具有很强的内在逻辑性和合理性,其评价结果质量应优于短期快速进行的专家评价结果,可直接用于村级农用地评价。因此,"乡�

关键词:农用地评价乡土知识案例研究

单位:山西大学环境与资源学院 太原030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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