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期刊 > 中国税务 > 退税政策重大调整出口企业如何应对 【正文】
摘要:财税【2003】222号文(以下简称《222号文》)对中国增值税出门退税政策进行第4次重大调整。2004年1月1日起,大多数享受出口产品增值税零税率待遇的制造商将为其出口产品多承担一定的增值税成本。增值税成本对于出口商的影响,其程度视产品类型以及与供应商和客户分担额外税负的能力而定。该文件必将导致出口企业与其供应商和客户间就价格作出多
关键词:出口企业 出口退税政策 替代性运营模式 增值税 中国
单位: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
部级期刊
¥33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