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期刊 > 中国税务 > 今年上半年我国税收政策的主要调整 【正文】
摘要:对从事学历教育的学校提供教育劳务取得的收入,学生勤工俭学提供劳务取得的收入,学校从事技术开发、技术转让业务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业务取得的收入,托儿所、幼儿园提供养育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
关键词:税收政策 中国 2004年上半年 税收收入 教育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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