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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地区增值税转型对企业固定资产的影响及建议

若愚 中国税务 2005年第02期

摘要:1993年12月30日财政部财会字(1993)83号《关于增值税会计处理的规定》中对企业固定资产的增值税会计处理是按照生产型增值税规定的,东北地区增值税转型后,必然对相关行业企业固定资产的会计核算带来较大影响。这种影响按照固定资产核算的程序可以分为以下几类。

关键词:企业固定资产增值税转型会计核算东北地区相关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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