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期刊 > 中国税务 > 这家公司为何不能享受“下岗失业”待遇 【正文】
摘要:湖北省某县汽运公司于2004年8月份进行改制,对外公开拍买,最终由夏某整体购买,并组建了新的公司。原有公司职工给予一次性安置费或补偿费后,全部与原公司解除或终止了劳动合同关系,并在劳动保障部门办理了《再就业优惠证》。但事实上,原公司在职人员通过招聘形式依然留任在新成立的公司中。10月份,新公司向劳动保障部门申请享受税收减免政策的认定,
关键词:公司 享受 再就业优惠证 劳动保障部门 下岗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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