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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家公司为何不能享受“下岗失业”待遇

纪宏奎 中国税务 2005年第03期

摘要:湖北省某县汽运公司于2004年8月份进行改制,对外公开拍买,最终由夏某整体购买,并组建了新的公司。原有公司职工给予一次性安置费或补偿费后,全部与原公司解除或终止了劳动合同关系,并在劳动保障部门办理了《再就业优惠证》。但事实上,原公司在职人员通过招聘形式依然留任在新成立的公司中。10月份,新公司向劳动保障部门申请享受税收减免政策的认定,

关键词:公司享受再就业优惠证劳动保障部门下岗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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