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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的死亡赔偿金、家属抚养费,丧葬费是否可以在企业所得税税前列支?

摘要:钟税官:某企业2004年发生了一起严重交通事故,造成5人死亡,死者中包括该单位雇员、员工家属。经当地交通事故处理部门调解,该企业按本市2003年度职工平均工资20年的标准向死者家属支付了死亡赔偿金及相应的家属抚养费及丧葬费共计118万元。请问,该企业支付的死亡赔偿金、家属抚养费、丧葬费是否可以全额在企业所得税税前列支?列支标准如何确定?

关键词:死亡赔偿金企业所得税税前列支抚养费丧葬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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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税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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