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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税务
部级期刊

预计审稿周期:1个月内

中国税务杂志

主管单位:国家税务总局  主办单位:中国税务杂志社
  • 创刊时间:1984
  • 国际刊号:1003-4471
  • 出版周期:月刊
  • 邮政编码:100055
  • 国内刊号:11-1178/F
  • 邮发代号:80-291
  • 全年订价:¥ 336.00
  • 发行地区:北京
  • 出版语言:中文
主要栏目:
  • 建党百年
  • 特别策划
  • 局长论坛
  • 业务指南
  • 案例分析
  • 工作探索
  • 经验点滴
  • 征纳互动
  • 文化长廊
  • 短视频
  • 税收宣传要突出重点 创新形式 增强实效

    以“依法诚信纳税,共建小康社会”为主题的第15个全国税收宣传月来到了。此时,回顾我国开展税收宣传特别是税收宣传月活动的历程,进一步总结经验,开拓创新,全面提高税收宣传工作水平,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 依法诚信纳税 共建小康社会

  • 十五年铸就税收宣传路——税收宣传月活动开展十五年回顾

    光阴荏苒,不经意间税收宣传月活动开展已经十五年了,回顾十五年间,税收宣传月的主题与时展紧密结合,税收宣传月的形式与内容灵活而多彩。可以说,通过开展税收宣传月活动这个形式,依法征税、诚信纳税的观念今天已经深入人心。

  • 我在中南海讲税法

    今年4月是第十五个税收宣传月。在我所经历的税收宣传月活动中,印象最深、至今仍历历在目的,当数1997年第六个税收宣传月。这年4月,我在中南海为党和国家领导人做了税法专题讲座。

  • 他们:见证纳税意识的成长

    1992年2月24日,国家税务局发出《关于开展“税收宣传月”活动的通知》,决定将每年4月定为全国“税收宣传月”。此后,以税收宣传月为标志的税收宣传活动与时俱进,仿佛一个个跳动的音符伴随着中国经济的成长,逐渐深入人心。

  • 税收宣传是改善税收环境的有力保障

    今年4月,是我国第十五个“税收宣传月”。十五年来,税收宣传以其特有的方式和魅力,为营造良好的税收环境贡献了积极的力量。邢台市地税局多年来的税收宣传实践也充分证明:税收宣传在税收工作中发挥着非常重要的作用。

  • 议政税收 构建和谐

    如何缩小城当差距,如何构建社会稳定的安全网,税制改革如何体现公平公正,税收如何助力节约环保,注册税务师行业如何规范发展?伴随着税收收入的增长,税收的作用不断增强,今年,税收再次成为“两会”代表委员关注的焦点。新农村建设、促进就业与社会保障体系建设、两税合并、利息税改革、资源节约型社会建设、注税行业立法……代表。委员寄...

  • “十一五”时期的税收思考——访全国人大代表、四川省国家税务局局长张崇明

    作为来自税务系统的全国人大代表,四川省国税局局长张崇明对“十一五”时期一些税收问题进行了深入思考,他认为,要继续以减税为突破口推进税制改革,促进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要努力构建一套鼓励创新,推动创新的税收制度和政策体系,更好地服务于创新型国家建设,要进一步完善西部大开发的财税政策,引导生产要素向西部地区流动;要以税收...

  • 非法未必不征税

    国家税务总局新近出台的《关于加强教育劳务营业税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引起了人们对非法收入因课税而被合法化的担忧。那么,国家能否对非法收入课税?对非法收入的课税是否就表明国家对其合法性的认可?“非法未必不征税”——著名税法专家刘剑文教授从税法理论角度进行的分析,值得一读。

  • 向教育违规收费征税意味着什么

    1997年,全国择校费为89亿元,2002年达到320亿元,平均每年递增29.2%。 2004年,我国中小学义务教育全面推行“一费制”,但相关规定未涉及择校费、赞助费等事项。2006年初,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教育劳务营业税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6]3号)引起了社会的强烈反响。

  • 2006年注册税务师资格考试重点难点分析——《税法Ⅰ》

    《税法Ⅰ》试题.历年的命题重点都是增值税、消费税和营业税。三税分布在所有题型中,因此,三个税种的所有内容都应当是考生的必备知识。此外,税法基本原理和其他税种,通常都以单选和多选题的形式出现.但也可能在复合题型中出现。要特别注意在计算题和综合题中未涉及的税种,往往在单选题中出现。

  • 2006年注册税务师资格考试重点难点分析——《税法Ⅱ》

    《税法Ⅱ》试题中单选题近年来计算数量明显增加,考生应对各税种的计算非常熟悉。由于阅卷规则的限制,考生对多选题一定慎重,注意备选答案不一定是教材中的某一句话,而可能是某具体经济事项,计算题和综合题要重点掌握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和印花税计税依据的确定。随着考试难度的增加,《税法Ⅰ》和《税法Ⅱ》的内容交又会逐步增加,近两年,...

  • 我院举办培训班的收入是否要缴纳营业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教育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4]39号)规定,对政府举办的高等、中等和初等学校(不含下属单位)举办进修班、培训班取得的收入,收入全部归学校所有的,免征营业税。你院是大学的下属单位,你院与某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签订协议,提供培训劳务,不属于学校举办的培训班。因此,对你院举办培训班取得的收入,不适用上述...

  • 企业间相互拆借资金发生的损失能税前扣除吗?

    《企业财产损失所得税前扣除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13号)第四十六条规定,除国家规定可以从事信贷业务的金融保险机构(包括经批准成立的企业集团内部财务公司)外,企业之间原则上不得直接从事信贷业务。企业之间除因销售商品等发生的商业信用外,其他的资金拆借发生的损失除经国务院批准外,一律不得在税前扣除。

  • 欠税企业能否先补缴税款,再逐步补缴滞纳金?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欠税管理工作的通知》(国税发[2004]66号)规定,对2001年5月1日新修订的征管法实施后发生的欠税,税务机关应按照征管法的有关规定核算和加收滞纳金。纳税人缴纳欠税时,必须以配比的办法同时清缴税金和相应的滞纳金,不得将欠税和滞纳金分离处理。

  • 本公司零资产受让A单位并进行投资的行为该如何进行所得税处理?

    您所描述的情况应分为两个过程:—是你公司吸收合并A公司的过程,二是你公司以原A公司资产对B公司投资的过程。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合并分立业务有关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0]119号)规定,企业合并包括被合并企业(指一家或多家不需要经过法律清算程序而解散的企业)将其全部资产和负债转让给另一家现存或新设企业(以下简称合并...

  • 何种税款之间可以抵扣?

    为明确应退税款抵扣欠缴税款的有关问题,《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应退税款抵扣欠缴税款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2]150号)规定,国家税务局与地方税务局分别征退的税款、滞纳金和罚没款,相互之间不得抵扣;由税务机关征退的农业税及教育费附加、社保费、文化事业建设费等非税收入不得与税收收入相互抵扣。

  • 个人独资企业变更为个体经营户是否可以享受个人所得税再就业优惠政策?

    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5]186号)规定,自2006年1月1日起,持《再就业优惠证》人员从事个体经营的(除建筑业、娱乐业以及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广告业、房屋中介、桑拿、按摩、网吧、氧吧外),按每户每年8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

  • 合肥市国税局完善预防职务犯罪措施

    安徽省合肥市国家税务局通过完善立体预防,源头预防,定点预防,动态预防措施,有效预防了职务犯罪。

  • 鄱阳县国税局 加强建材行业税收管理

    江西省鄱阳县国家税务局抓住县城改造,扩建的契机,开展对建筑安装耗材行业的摸底检查,强化税收征管。

  •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

    为促进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工作,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发[2005]36号)精神,经国务院同意,现就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有关税收政策问题通知如下:

  •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新办企业认定标准的通知

    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和企业改革的逐步深化,出现了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新办企业认定标准不够明确的问题。经研究,现对享受企业所得税定期减税或免税的新办企业的认定标准重新明确如下:

  •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教育劳务营业税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为进一步加强对教育劳务营业税的征收管理,现对《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教育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4]39号)中的有关问题明确如下:

  •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2006年部分出口商品适用退税率的通知

  • 国家税务总局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有关税收政策具体实施意见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发[2005]36号)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C20053186号)的精神,经国务院同意,现将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具体实施意见明确如下: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外籍人员个人所得税档案资料管理的通知

    为加强和规范外籍人员(包括港澳台人员和华侨,下同)的个人所得税征管工作,现将加强外籍人员个人所得税档案资料管理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 感谢厚爱 期待回馈——《中国税务》读者调查

  • 依法治税促进和谐社会之我见

    依法治税与和谐社会的思想源远流长。春秋战国时期,掌管赵国赋税的赵奢就因坚持以法治税而在中国赋税史上留下浓墨重彩的一笔。他冒着罢官,杀头的危险,将赵王之弟平原君门下9个偷税及抗税的店铺管家处以极刑,充分体现其依法冶税的态度及决心。中国的“和”文化更是博大精深,《礼记》、《周易》等古籍中都有不少记载。“和为贵”,“和气生...

  • 税法宣传思路需转变

    多年来的税法宣传工作使纳税人依法诚信纳税的意识与自觉性明显增强,依法冶税工作得到了进一步强化。然而,税法宣传“重形式、轻内容;重投入、轻效果,重集中、轻日常”的现象还比较突出。如何去掉一些形式化、表面化、程序化的东西,在宣传中增加一些纳税人希望看到的、知道的、对他们的生产经营活动具有帮助、指导意义的内容,是值得税务机...

  • 如何构建和谐的基层税务机关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我们党为适应新形势和新的历史任务所作出的重大战略举措。作为基层税务部门,如何参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活动,促进和谐社会的建设,是很多人思考的问题,笔者认为应着重做好依法治税、诚信纳税、公正执法、优化服务四方面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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