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期刊 > 中国税务 > 这种情况能否构成关联企业关系? 【正文】
摘要:钟税官: 我公司系一家外商投资企业,注册资金是5000万元人民币,从事房地产开发,投资方为香港甲公司。因我公司资金短缺,拟向国外乙企司借款2亿元人民币,并由我公司投资方(香港甲公司)提供担保,承担连带责任。国外乙公司不是我公司的投资方。请问,在这种情况下,我佘司与国外乙公司能构成关联企业关系吗?
关键词:企业关系 关联 外商投资企业 房地产开发 投资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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