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期刊 > 中国税务 > 细数再就业税收优惠政策 【正文】
摘要: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税收优惠政策的发展,大致可分为三个阶段:一是1999年3月至2002年底;二是2003年1月1日至2005年12月31日;三是2006年1月1日至今。
关键词:再就业 税收优惠政策 下岗失业人员 适用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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