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期刊 > 中国税务 > 要突出管理好重点税源 【正文】
摘要:重点税源企业所形成的税收构成了一个地方的主体税源。2005年,河南省国税系统仅省局监控的年税收收入500万元以上的745家重点税源企业就入库增值税、消费税、所得税近300亿元,占全省国税系统入库税收收入的61.08%。如果再加上市局、县区局监控的重点税源,这个比例会达到70%~80%。显然,在整个税收管理中,重点税源的管理举足轻重。
关键词:重点税源 税收管理 税收收入 税源企业 国税系统
单位:河南省国家税务局总会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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